今年7月,一名28岁的女士取快递时被偷拍,并被人故意编造成“出轨快递小哥”。最近她以“诽谤罪”向杭州余杭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法院已正式受理立案申请。而其中一位造谣者郎某的父亲表示:儿子并非针对该女士,就是小朋友开玩笑。
对此,受害者在微博回应表示,父母对儿女的保护是天性使然,可以理解,但郎某不再是一个“小朋友”,而是一个近而立之年的男人,更应当以一个男人的身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“谁的过错谁承担,家人朋友永远是无辜的”,受害者还呼吁网友不要对他们的家人亲友进行攻击与谩骂。
我个人觉得这个女士最好的反击方式就是提起刑事自诉和劳动仲裁,但是这个女士所展现出来的心理素质和个人素养,还是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。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这位女士继续扩大这件事儿的热度,并且一告到底。
因为这个女士是一个罕见的完美受害者,并且这件事儿对净化网络环境,震慑网络诽谤者,有着非常重大的社会普法意义,堪称[反向彭宇案]我们都知道在犯罪案件里尽量不要苛责受害者,但是我们的社会大环境还是有相当部分人习惯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,这样就有了[受害者不完美,所以Ta活该]的潜在一个思想倾向,但是这个案件里,吴女士遭受的是一个无妄之灾,并且她目前展现出来的所有素质都无懈可击,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。
这个造谣者郎某的父亲一直强调的一个观点是,他的儿子还是一个小朋友,这只是小朋友之间开的玩笑。
站在郎某父亲的角度看,他的28岁的宝贝儿子,可能是个小朋友。
但是,他只是你们家的小朋友,不是其他人的小朋友。你是他爸,我们又不是他爸,受到伤害的小姐姐也不是他妈。
你作为家长,家里出了事,你怎么惯着你的孩子,那是你们家庭的事,在社会上,法律是不会惯着你的孩子的。
郎某父亲的言语,让知安君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一篇伊索寓言:
有个小孩在学校里偷了同学一块写字石板,拿回家交给母亲。母亲不但没批评,反而还夸他能干。第二次他偷回家一件大衣,交给母亲,母亲很满意,更加夸奖他。
随着岁月的流逝,小孩长大成小伙子了,便开始去偷更大的东西。
有一次,他被当场捉住,反绑着双手,被押送到刽子手那里。他母亲跟在后面,捶胸痛哭。这时,小偷说,他想和母亲贴耳说一句话。他母亲马上走了上去,儿子一下猛地用力咬住她的耳朵,并撕了下来。
母亲骂他不孝,犯杀头之罪还不够,还要使母亲致残。儿子说道:「我初次偷石板交给你时,如果你能打我一顿,今天我何至于落到这种可悲的结局,被押去处死呢?」
现在郎某的父亲,就是在把自己的孩子,一点点地往火坑里推。
受害女士是非常有素质且有涵养的,她理解郎某的父亲这样说是出于爱护自己儿子初心,但是她接着告诉郎父他儿子不仅仅是他儿子,他还是个丈夫,是一个近而立之年的男人,要承担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。
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自己的代价,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,郎某父亲口中的小朋友之间开开玩笑让谷女士不仅丢了工作,还因为这个谣言让她屡次被用人单位拒绝,甚至患上的抑郁症的症状。就连谷女士自己都说虽然现在大家都知道她是被造谣,但是这毕竟是个负面新闻背在了身上。
谷女士的人生可能因为这个谣言被改变,而那些造谣的人不仅毫无道歉的自觉,甚至还怪谷女士小题大做。但是造谣者这样的想法其实是具有普适性的,有些人是真心觉得自己编谣言是为了好玩儿,并不会觉得这是伤害他人名誉权,所以受害者若要求他们道歉赔偿或者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时候,他们会觉得受害者大题小做,是玩不起。普法教育还是要大力推进才可以。
告诉大家,在网上传播他人的不实信息后果很严重:
1、裴某诽谤案。裴某是厂二代,其父亲曾经经商办厂,但都失败了。裴某认为是付某搞鬼,于是在众多网站上传播《爆料大忽悠陕西xx集团(隐名处理)董事长付某》,主要内容是说付某是个大忽悠,伪富豪,而且非常好色,还是个渣男,喜欢显摆等。此后傅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一审认定裴某构成诽谤罪,判处拘役6个月,二审因为裴某取得付某谅解,从轻处理,免于刑事处罚。
2、徐某诽谤案。徐某是某公司员工,与同事吉某发生矛盾于是怀恨在心。年,他以吉某夫妇的名义在网上发淫秽邮件和裸体图片,并征集男友。他还在邮件中注明了吉某夫妇的真实电话。此后,吉某夫妇不断受到骚扰。于是吉某夫妇报案,徐某此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,于是自首。法院审理认为,徐某构成诽谤罪,鉴于其自首并且接受行政处罚,判处管制三个月。
3、尤某诽谤案。年,尤某的侄子因交通事故死亡,尤某将侄子之死归咎于其班主任顾某。他在众多网站发表了“谁夺走了5名未成年学生的人权与生命权?”、“变态老师逼死5名学生,隐瞒导致死亡增加11人”等帖子。鉴于尤某认罪态度好,法院对其从轻发落,适用缓刑。[2]4、网络名人秦某某诽谤案。网络名人秦某某利用秦xx账号,在网上大肆诽谤众多名人,并编造虚假的公共事件信息,公安机关发现后立案侦查。此后北京朝阳法院认定其构成诽谤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,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。
造这种穿肠烂肚的谣,就得进局子。
这种造谣最大的问题是,它会极大的损害他人的家庭生活,特别是在夫妻间埋下心理芥蒂,这种心理芥蒂一经形成便无法彻底消失,在男女大防比天高且深度性压抑的中国社会,这一点尤其严重,它对家庭生活和个人名誉造成的损害只能愈合,但伤疤是不会彻底消失的,这种伤害近乎于是永久性的。
甚至还有可能会对受害者本人更长期的家庭生活造成深远影响。
夫妻之间难免吵嘴,吵嘴的时候如果到了气头上,把这种无中生有的破事拿来念两句,可能一个家庭会就此出现不可弥合的裂痕。
至于那个快递员,更是有可能为此把工作都丢了,还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名声。
而一切的起源,都是当初一个“小孩子”的手贱嘴欠。
他破坏了别人的家庭,埋下了潜在的隐患,他就必须为此相应付出代价,都是成年人了,既然你给他人造成了不可弥合的永久损伤,那么你自己也必须承受同等的永久损伤,一个力,必须有一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。
因此,进局子吧,从此留个案底,求锤得锤,挺好,